第九十一章 风云庄观参大会-《我比天高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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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人嘴贱,武人手痒。
文无第一,只要肯拉的下来脸,嘴巴能讲,口绽莲花,黑到黑白,哪怕才华明明不如对方,也能扯出个三四五六来,看似不落下风;
武无第二,胜败输赢,明明白白在那放着,输了就是输了,任凭你讲得天花乱坠,人家也不会耗子尾汁。
尤其是武人一旦丢了面子,栽了跟头,以后江湖上就不太好混了,
林峰武艺不算高,但也是有名号的人,在一个小童手上输了一招,这传出去,脸面受到影响是必然的,
关键是,以后风云庄的‘肥活’,恐怕更难轮到他,
因此长剑一挺,无论如何要找回这个面子来。
李贤不晓得江湖上的事,见林峰好像被打翻脸了,握剑不知该如何应对,看了看方觉,
“李峰大哥久在江湖,这是让着你,若真动手,你小命岂不是不保。”
方觉笑笑,接下自己的佩剑:“这样吧,你用的我剑,算是兵刃上占些便宜,也算是替师出战。”
“是,谨遵夫子命。”
公开场合,李贤对方觉十分的尊敬,礼数十足,双手恭恭敬敬的接过鸿羽剑,鞠了个躬,
锵,
剑身出鞘,寒光四溢。
“霍?!这把剑厉害啊!”
“宝剑,绝对是宝剑!”
“莫不是平南王家的鸿羽血纹钢?”
在场众人,再不识货,也能看出这把剑与众不同,最后终于有人道出了来历,
看到这把剑,林峰脑子瞬间就清醒了过来,
“嗨,夫子这就玩笑了,大家闲来无事玩两手,哪里就当的真,小兄弟,快把剑还给夫子。”
方觉那话是给了他面子,带师出战,还用了神兵利器,赢了输了,都保全他面子,不算栽在一个孩童手中,
关键是,鸿羽血纹钢这种东西,绝非普通人能有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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