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四章 救命还是送命-《我比天高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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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夫子,这院子里好香啊!”
风云庄面积极大,前后不晓得有多少间院落,方觉住在其中一间,院子里种了一棵梧桐,空气中漂浮着一股沁人心脾的清香,
李贤一进门便用力的抽了抽鼻子,
“这位姑娘,敢问院子种了什么花草?”方觉也察觉到了,这股香味奇怪的狠,不像是他之前闻过的普通花草,
带路的丫鬟抿嘴一笑:“这位官人大概不晓得,这几日家中忙着张罗赏参大会,那人参王从密室里请了出来,供奉起来,就那么短短的半刻时间,气味散发出来,竟然引得各个院落里的花花草草发出异香。”
又看了看长得粉嫩的李贤,道:“小公子莫要担心,我家老爷说了,这香味中有药效,人闻了是没有一点儿坏处的,只有好处。”
李贤很少被小姑娘盯着看,小脸一红,支支吾吾说:“我才不怕呢。”
“我这书童,不怕怪物,只怕女人。”方觉哈哈一笑,摸了个小银果子递给丫鬟:“有劳姑娘带路。”
“谢官人的赏。”丫鬟痛痛快快收了银子,又说官人若是有任何需求,都可以吩咐过路小厮,一日三餐日常用度,家中会定时派人送来,平时闲着无事也可四处走走,只是后宅都是女眷住处,不可乱闯。
交代了几句,冲李贤抛了一个媚眼,扭着小腰离开了。
“有其师必有其徒,倒是没想到,你小子居然也有这么大的桃花!”方觉笑道。
“夫子莫要取笑!”李贤皱着小眉头,好像吃了很大的亏,被占了便宜。
不过说起来,这院子里的香味,的确是与众不同,只站了一会,闻了几口,便觉得神清气爽,
那要是一整颗人参吃下去,那还了得?
岂不是当时就被药力给活活撑爆?
估计比三娘子丈夫吃的那颗人参还要厉害。
李贤一边把两人的行礼拿进屋整理,一边说:“夫子,我有一事路上一直想问,之前林峰要是坚持比武,我该不该胜他?”
“你有把握胜他?”方觉问。
李贤想了想:“没有鸿羽剑,我有七成把握,有鸿羽剑,有三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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